賈伯斯後第一人被剝削的血汗錢

最近入宿親友家,閒(賢)得沒事,就去翻閱他們家裡的書籍。林叔叔他家雖然是住公寓,不過裡面的裝潢設備以及生活機能都很好,他們(六人外加一隻寵物)的活動的空間就算多我一個人入住仍不會顯地擁擠,買這棟房子時肯定花了不少錢呢。再者,他們家的兒子也很愛看書,從他喜愛的科普書到金庸的漫畫都有,就跟我一樣XD,恨不得在他家多待幾天呢。好啦~題外話說完了,下面就直接進入正題巴。



當今世界的科技四大龍頭有哪些?微軟、頻果、估狗....還有呢?Amazon亞馬遜! 你都猜對了嗎?

 

我看完上圖左邊那本雜誌之後,深深對貝佐斯(Jeffery Bezos)深感興趣。

 

在繼續說下去之前,先來了解貝佐斯以及他創造全球最大線上零售商亞馬遜的過程------


 

 

*打倒淘兒唱片行

1998年亞馬遜音樂商店開幕

結果:數位龍頭CDNow被他購併、淘兒唱片行聲請破產保護

亞馬遜成為全球全美前3大數位音樂供應商

 

*領先微軟、GOOGLE

2006年與微軟、GOOGLE、IBM等競逐雲端代管服務

結果:全球平均每人都108件東西存在亞馬遜雲端上

亞馬遜成為全球最大雲端服務網

 

*威脅出版社

2011年出版電子書,進軍140億美元出版市場

結果:挑戰全美6大出版社,恐將壟斷圖書通路,並摧毀其他零售商。

 

*擊倒500家書店

1995年以350萬種書,挑戰約17.5萬種書的書店龍頭邦諾

結果:邦諾虧損、博德斯破產、500家獨立書店倒閉

亞馬遜成為全球最大網路書店

 

*衝擊沃爾瑪

1999年至今銷售品項多達9億件,無所不賣

結果:全球零售商龍頭沃爾瑪連9季營收下滑、百思買關閉50家分店、電路城破產

亞馬遜成為虛擬零售通路霸主

 

*緊咬頻果

2007年推出Kindle,挑戰蘋果

結果:亞馬遜成為全球第2大平板電腦廠商 

 

不過別看亞馬遜如今這麼風光,在之前可是曾被華爾街罵「Amazon Toast」(死定了)、被霸榮周刊(Barron's)用「Amazon Bomb」(爆炸)、哈佛商業評論(Havard Business Review)寫下標題「亞馬遜:破產邊緣」等等的批評。Jeffery Bezos的行事作風固然令許多人費解,甚至被視作瘋子般看待。

但他說:『要創新,就要先接受長期誤解』,他的堅持以及遠見最後才讓大家心中的問號逐漸轉為驚嘆號,使他的「偏執」成功轉變成為他的「理想」。

 

為什麼他能夠把亞馬遜從一個虛擬的賣書商店,搖身一變成為全球線上零售商的龍頭?

 

貝佐斯這麼說:「如果你做的每件事都設定在三年內,競爭者會很多。但如果你願意以七年為期投資,就只剩下一部分的人和你競爭了,因為有很少公司會這麼做。只要拉長投資期,就能投注心力在一些你原本永遠不會有機會去做的事情上。」換句話說,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他認為做對的事比做有效率的事情還值得(附註一)為什麼說做對的事情比做有效率的事情還重要?因為假使他很執著於財務上面的報表,也就是在意投資他的股東,而心思不在消費者那邊,也許因此他的獲利能力會很好,可以非常有效率的獲利,可是最終會因為短視近利而把更龐大得商機葬送給其他廠商,進階失去自己可以壯大的機會。所以做任何事前,請先思考,我只想快速的完成任務,還是想做一件對的事?因此,亞馬遜帝國的成功學第一課是:做對的事,比做有效率。


第二堂課:別想未來如何改變,根本白費力氣。他的主張是,若策略建立在多變的東西上,例如:你的競爭對手是誰?現有可運用的科技有哪些?等等,這些事情變化得太快了,你也不得不迅速調整策略。反之,若投資長期的事,就可以保證有所收成,而且不用隨環境起舞。這堂課,人生也適用:與其追逐一門熱門職業,不如想想,二十年後,人們依然渴求什麼?人們可以可能仍想聽好聽的故事,雖然聽故事的媒介改變,但是,只要你會說故事,你,仍然會是贏家。


第三堂課:要創新,先懂兩個披薩原則。也就是說,組織應該分散的去中心化。不論會議、還是工作團隊組成,都不超過兩披薩能餵飽的人數。超過這個人數,每個人發言的機會就減少,沒機會發言就會讓人不用心準備,同時也會覺得讓覺得既然沒說話機會就選擇沉默,使得會議討論的主導權只剩下幾個指標性人物,如此對於人力是最大的浪費。反之,成員假使都有機會充足表現自己的想法,更可以激盪出創新的想法。 


第四堂課:把「Why not」當口頭禪。貝佐斯說:亞馬遜犯過最多錯就是,「沒去做的錯」,意指公司應該注意到某些事,並採取行動,取得必要的技術及能力,然而卻沒這麼做,結果讓機會溜走了。所以,他避免這一個遺憾的方式就是多問「為什麼不(Why not)?」這也是避免下屬因為不敢冒險,而直接否決創新機會的好方式。


第五堂課:不必管對手,掏錢得不是他。消費者至上的觀念聽來八股,但我們總陷入「敵人的迷失」不自知。但是消費者需要什麼,可不是問問題就知道,而是要「問對問題」(asking the right question)。 問題一問對,就能以勝出競爭者的機會去思考消費者的需求。再者,貝佐斯也說:「如果你是競爭者導向,當你的標竿分析都顯示你是最好的,難免就會懈怠下來。但如果你是顧客導向,就會一直力求進步.......,這種策略好處多多。」。這堂課,人生也適用:要成為贏家,就先別想著比較,那會讓你掉入對方的賽局框架裡。


總而言之,Jeffery Bezos莫忘初衷,並沒有忘記自己的夢想,才造就今日的「電子商務帝國」傳奇。因為他「未忘」,在最困頓的時代,當我們瀕臨放棄,受不了他人誤解時,我們還可以告訴自己,再多堅持一點!再多一點!成功就不遠!!!




附註一:我之前無名網誌有寫過一篇探討做對的事或做有效率的事哪個比較重要的文章Do The Right Thing V.S. Do The Thing Right

附註二:以上圖片來源,皆來自網路,點選圖片及可知道來源,若有侵權還請與告知,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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