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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各位了解這件事的前因

再來跟各位討論可能會造成的後果

請看  隘門沙灘的形成初因   

再看  為什麼反對隘門沙灘交給財團bot

各位看到隘門沙灘為什麼有今天的隘門沙灘了嗎?那是因為靠著隘門沙灘的附近居民,以及辛勤的老村長李天育合力整頓這片默默不起眼的沙灘,才漸漸拾回往日的光彩,才有現在這麼多觀光客爭相前往去享受的觀光勝地。

可惜好景不常,對這塊有發展(財)潛力的政府、澎管處以及財團,正在窺視這塊沙灘,對這片沙灘可能造就的龐大利益感到眼紅。進而對這片純潔無暇的美麗沙灘伸出魔手,開始對這片面積高達12公頃,期限40年,園區內將已興建的1.7公頃娛樂設施,以BOT方式委外,並且另外規劃4.6公頃的餐飲住宿區,以BOT方式興建60間VILLA,140間房間的觀光旅館,以及SPA養生館、精品商店。

而環評人員日前才剛探勘完,大聲疾呼:「4.6公傾的土地,竟然是要用砍除近千棵數十年大樹的防風林,以及移走隘門村數百年的墓區,就為了建設旅館設施以及餐飲住宿區。獲邀前來的專家鄭明修博士,也當場表示疑慮,說明過去曾有颱風,造成大浪來襲,淹沒海灘沿岸,防風林的設計就是為了抑止狂風暴潮,怎麼能任意砍除。

再者,bot本身就是要建造(附註一),建造之後難免不會造成當地或多或少的破壞。如今蓋了這麼多旅館設施,勢必需要更多水源以及電力,以及產生排放廢水、垃圾處理問題。如此不是對現在推動「離島低碳島」、「節能省碳」的政策背道而馳嗎?

希望政客、大財團、商人等等心中不要先想著如何賺錢,先為這片土地想想如何讓她永續發展,如何保持當地原有的生態風貌,以及和居民取得相當的共識,共創彼此之間的雙贏,這才是最重要的。





附註一:「B.O.T」這三個字顧名思義就是Build(建造)、Operate(營運)、Transfer(轉移)。簡單來說,就是政府委託民間單位合資營運,減輕地方的財政負擔,過了限定的時限之後再有償或無償交回給政府或是有關當局。如此一來,政府不用為了籌措不到資金而煩惱,經由出價最低的廠商得標可以省下可觀的費用,還可以交給專業人士評估如何做到最好。而BOT最大精神就是經由民間企業的參與使公共建設及早完工,減少政府預算追加,提供安全信賴的公共服務,使的政府、得標廠商以及人民之間達成共識,共同享用成功的果實。

附註二:本文部份文字引用、節錄自海洋公民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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