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威權體制下的被統治者成為民主體制下的公民,但我們作為公民的主要內涵,卻只是作為定期上場的「選民」,我們把許多領域自我閹割欠缺公共與民主功能,而自我削弱了民主最重要內涵的公共生活。

台灣公民社會可以說是崛起於七○年代,此前台灣的黨國體制高度穿透社會,緊緊箝制各種思想,那是一個森冷窒息的年代。但也開始打開了若干政治空間,尤其有許多新的文化和思想性刊物出現,黨外也開始逐漸組織。

到了八○年代,更是一個燃燒的「抗爭性民間社會」。當時論者強調「民間社會」和國家的二元對立,社會如何掙脫威權國家的控制、獲得自主性。「民間社會」論者也強調反對陣營中應該放下統獨的歧異,先以對抗黨國體制優先。

九○年代民主化之後,對抗性的「民間社會」逐漸轉變為所謂「公民社會」。所謂公民社會,期待的是公民積極參與公共事務,預設一個理性討論的公共領域,以及強調國家與社會並非二元對立。在「公民社會」時期,要求國家重新介入社會,如媒體改革和社會福利都需要國家某種程度介入。

民主治理品質差

這個轉變主要是因為人們開始認識到民主的建立不只需要專制政權的解體,不只要有選舉制度和政黨競爭,而且還必須要深化公民的政治參與、改善民主治理的品質等等,尤其在生活的各個層面能有更平等的社會關係。

的確,民主化二十多年至今,我們似乎已經有了相對成熟的公民社會,也有專書《我的小革命》報導一系列追求不同價值的公民行動。然而,一個明顯的事實是,所有人都對台灣政治、對國會不滿,那麼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何以不能促進一個更健康的政治領域呢?為什麼人民有了各種民主權利、公民社會團體十分活躍,但是民主治理的品質卻如此差?

關鍵可能在於台灣公民社會的「公共性」仍然不足。

這起碼表現在三方面:
第一是眾所皆知的媒體的墮落。在古典意義下,媒體本來就是公共領域的重要平台,民間在這裡監督政治權力,辯論不同政策與政治價值;但是台灣的電子媒體與平面報紙不是落入八卦化、瑣碎化,缺乏探討政策的能力,就是黨派化、政治化,為既有政治立場與利益關係所約制。這讓台灣的公共領域面臨貧血危機。

去政治化陰影隨行

第二,往往有人說台灣社會過於「政治」,但事實是我們太不政治。這個政治指的是對公共事務的討論。即使到今日,在許多的學校、企業或公務機關,還是會避免討論公共議題,尤其是他們主管、校長認為有爭議的議題。

例如我在中部某國立大學演講時,一位該縣師院改制後大學的老師跑來聽講,他說校方不喜歡他們舉辦公共事務的討論,因為「太政治」。又如今年新北市政府舉辦的貢寮海洋音樂節邀請我寫一篇音樂與社會運動的文章,因為內容涉及到許多反國光石化的音樂創作,而被承辦人員視為不妥。即使這已經是馬政府宣布停建的政策。
這代表在許多傳統上和國家體制相關的機構中,仍然被威權時期「去政治化」的陰影所捆綁。

更嚴重的問題是,一般選民也不把自己當作「公民」。

台灣過去的地方政治是地方派系主導的侍從主義,亦即派系用利益來交換選民的政治支持,因此選民不會自我組織起來監督政客或進行公共參與。時至今日,雖然許多地方派系已經式微或者重組,但在許多地方政治中,選民與政客的關係仍然主要是侍從主義的交換關係,很難成為主動的公民。

另一種選民與政黨的連結是基於政治認同或國家認同。這種強烈認同立場的連結,使得公民可能忽視對政治人物在政策上的監督;反之政治人物總是可以透過訴諸強烈認同立場來作為他的政治武器。

在這兩種選民之外,一般選民也沒有把自己視為積極公民。雖然台灣社會有活躍的公民團體,但是整個社會仍然缺乏對公共政策的嚴肅討論,所以專業NGO(非政府組織)得不到民眾的捐款奧援(民眾喜歡捐款給慈善和宗教團體),因此NGO資源貧困,很難發揮更大的政策影響能力。

當然,重大事件發生時,人們願意上街頭表現出憤怒,但大部分時間,他們是選擇幾年一次透過選票表示意見。大部分人只把自己當作「選民」的角色,而沒有更多的公共性。

這是台灣民主的異化:我們從威權體制下的被統治者成為民主體制下的公民,但我們作為公民的主要內涵,卻只是作為定期上場的「選民」,我們把許多領域自我閹割欠缺公共與民主功能,而自我削弱了民主最重要內涵的公共生活。

這是台灣公民社會的重大局限,也是台灣民主必須面對的困境。

原文出處 財訊  日期:2011-09-14 作者:張鐵志 出處:財訊 38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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