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7 「公民論壇:居住正義」

    聽完今天「公民論壇:居住正義」的短講活動(其實算是個戶外演講),感覺獲益良多,因此在這邊將一些在現場的所見所聞分享給大家。

 

        首先是負責討論「南鐵自救會」的江宗衡同學,他很精闢地為我們說明為何「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會要如此積極地抗爭,原因在於進行鐵路地下化的台南市政府,向附近受到施工影響的居民租用土地之後,原本會如期將原土地歸還該區域的居民,結果卻是變成永久徵收(與當初台南政府與鐵工局的主張相異),以致於當初的「臨時軌徵用版」變成「東移迫遷版」,如此一來讓政府不只取得原軌土地,更多了30公尺寬的地(前兩者原本只能取得14公尺的地),而政府多徵收的土地導致原本不用遭到迫遷的當地居民,一夕之間他們家也必須要遭到徵收。

 

    更可惡的是,台南市政府從頭到尾完全想要蒙混那些居民關於擴增徵收地的消息,縱使有開行政聽證會,可是該會議的資訊完全沒有正確地傳達到該地區的住戶,後來甚至還開工程說明會,以藉此讓大家的注意力放在技術施工上面,毫不在乎居民的居住權。市長賴清德親自與自救會吃飯協商之後,自救會原以為事情會有所轉機,結果不然,在兩方人員的「密會」之後,市政府逕自對外宣佈達成「共識」,這個共識即是「鐵道施工東移」,馬上澆了一桶冷水在自救會。到現在台南市政府還沒對那些被強制徵收的居民給出個合理的交代。江同學認為這行為不只打破他個人對於賴市長的信賴,也認為這種媒體加諸於他身上的亮麗包裝,頂多比手法粗爆的苗栗縣長劉政鴻好一點點罷了。

 

    既然提到劉政鴻,那麼現身說法的最佳人選便是陳為廷同學了。

苗栗縣政府以「延伸科學園區」為名大量徵地,但其實是想要把大量農地轉變為住商用地(高級住宅區),炒地皮獲利,但是其實原本的科學園區就有過多的閒置用地,實際在利用的土地不到30公頃(全部將近200多公頃)。三年多前(2010),苗栗縣政府在凌晨三點動用三百多名警力封路,讓二十台怪手開進大埔農地,毀壞即將收成的稻田,逼得一位朱姓阿嬤喝農藥自殺身亡。

此事件在舉國憤怒注目之下,當時行政院長吳敦義終於出面協商,發出正式公文強調原屋保留,並劃地重建。

 

    可是事到如今,苗栗縣政府無視中央決策,執意要拆遷四戶,並屢屢謊稱這四戶不拆將為違反公共利益。苗栗縣政府出了命,仍把該居民的權益視如草芥,毫不在意地在這些居民傷口上灑鹽。

張藥師的地被政府聲稱所在路段是「死亡轉角」,假交通安全之名,行無理拆遷之實,這件事最後也讓張森文(張藥師老闆)抑鬱寡歡,走投無路最後以死諫來表達對政府的不滿。

劉政鴻得知訊息後,藉故表示遺憾,開著車到張大哥的靈前表達慰問,毫不關心張大哥的自殺原因為何,只趁著身旁圍繞的媒體記者以及強大警力發表自己的「憑弔演說」,將自己塑造成一位悲天憫人的縣長,只是這時候陳為廷氣不過劉政鴻大肆消費死者,於是拿了鞋子往他頭上砸過去,這麼剛好就砸到他的頭,同時被在場的媒體所捕捉。

 

    說到這裏,也許有人會問:「為什麼一定要用鞋子砸人?不能使用更和平理性的方式嗎?」提出這樣問題的人,不妨想想為什麼前幾次他們這些自救會都採取「和平理性」的方式,靜坐的靜坐、抗議的抗議、陳情的陳情、報導的報導……,使用一切符合理性和平的作為、都沒辦法讓為政者正視人民的訴求,體制內的改革非但沒有辦法讓這些權益受損的民眾得到補償,反而讓豺狼虎豹的官員更加恣意妄為,政府以「依法行政」之名,得寸進尺地對人民予取予求。試問:和平理性的方式政府不重視,難道人民最終只能含淚吞下去,還是使用比較「搏版面」的方式,讓全民都注意到這些議題,進而對政府施壓?政府難道不是人民的公僕嗎?怎麼現在反客為主了呢?損民益讎求國無危不可得也

 

    以上是我聽了「公民論壇:居住正義」的一點感想,對這些議題有興趣的人也歡迎跟我討論,或是跟我索取相關的網站報導、正確資訊。

 

 

2013.11.28 「公民論壇:校園民主」

    今天的主題有「資先生,你在測什麼? 談資訊能力測驗」「多元成家/捍衛同志權益」校園民主的議題,不過因故提早離開,沒有聽到校園民主的議題討論。

 

    許益新同學首先為我們講解中正大學對大學部不合理的規定(還好研究所沒有)。學校為了要培養同學們的資訊能力,進而開創了「台灣少數特有的畢業門檻」「資訊能力測驗」。

    在知識論上,一般認為知識可以有內在價值與工具價值兩種。工具性價值很好理解,例如傷口大量出血時要設法給予壓迫與止血、冰淇淋遇熱這會融化、雞蛋拿到微波爐微波會爆開等等,這些知識都存在著工具性的價值。而任何知識都具有內在價值,僅僅身為知識就有的價值。但是宇宙中到底有多少個星星、歷史人物的生日、最大的質數究竟為何等等,這些知識縱使有其貢獻,但是對於實際生活層面的幫助甚少,這類「冷知識」如果要放入考題,那給予測驗的意義又何在?

    回到剛剛資訊能力測驗的問題主軸,我簡單舉取幾則從資測題庫中的考題給大家考一考:

  1. 1.      地球表上的地球磁場約多少高斯? (A) 0.5高斯 (B) 5高斯 (C) 50高斯 (D) 500高斯
  2. 2.      Windows Vista各版本中下列何項無法在零售商購買? (A) Windows Vista Home Premium

(B) Windows Vista Enterprise (C) Windows Vista Business (D) Windows Vista Ultimate

  1. 3.      可以從多媒體藝廊網站下載多少個美工圖案、照片、聲音和動畫? (A) 超過40,000 (B) 超過140,000 (C) 超過240,000 (D) 超過340,000
  2. 4.      下列何者為「亞馬遜Amazon公司」主要提供的電子商務服務? (A)網路競標  (B)網路書店  (C)網路團購  (D)網路沖印

 

直接在此公佈答案:1. (A) 2. (B) 3. 我忘了 4. (B)

 

請你們「猜」完題目之後,再回過來思考,為什麼學校要出這麼刁鑽的題目?

 

    試問,第一題對於背熟這個有什麼幫助嗎?又不是每個同學都有地科相關背景。第二題了解軟體在哪裡買有差嗎?我也可以網購啊?第三題,現在都使用GOOGLE圖片了,還在多媒體藝廊!?盡背一些沒意義的數字;第四題命題者,是不是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其實本校資測能力測驗都是為了微軟Office作業系統所設計的)

 

    而經由每題都看過的許同學來說(題目總共有676),如果對資訊學科測驗的批評就只有這樣是不夠的,也許資測的設計非常好,剛剛那列出的那幾項,也許有人會問會不會是刻意在雞蛋裡挑骨頭,那麼他就進一步挑出比較「上的了檯面」的題目讓各位做評斷:

  1. 1.      利用下列哪些功能鍵可以快速開啟「尋找及取代/到」對話方塊? (A) F3 (B) F4 (C) F5 (D) F6
  2. 2.      強迫換頁,應該按下哪個按鍵? (A)Enter (B)Shift+ Enter (C) Ctrl+Enter (D) Ctrl+Shift+Enter
  3. 3.      若要返回上次編輯位置,可按下列何者快速鍵?  (A) Alt+F5 (B) Ctrl+F5(C) Shift+F5 (D)Ctrl+Shift+F5

 

不看解答的話能得出答案嗎?

1.(C) 2.(C) 3.(C)

 

我們再來看看這些題型:第一題對於完全不知道「尋找」與「取代」是什麼意思的人,是不會有幫助的;第二題的強迫換頁又是何意? 第三題的返回上次編輯又是什麼意思? 答對這些又能懂得操作嗎?

 

    復仇者聯盟有幾個英雄出場?駭客任務中的尼歐又閃過多少次子彈?你踢足球所消耗的熱量為何?諸如此類「命題知識」,都是以文字形式來說明的知識;相較於我們實務上學習打跆拳道、主菜、滑雪等等技能,這些是再多的文字敘述也很難看書就能學習的「能力知識」。

 

    學科測驗的內容多屬於能力知識,或者至少須要一定的能力知識,即使是676個題目從頭看到尾的許同學,認為這當中有20題比較有意義,也難能從中讓不懂操作的人學習到電腦的使用。

 

    做這類題目、背這些題庫的大學同學們,甚至怒而把該資測資料夾重新命名為「e04su3su;6ru 19 」、「e04su3a8 」資料夾(千萬別使用注音輸入法去了解他們XD),表達對學校這種沒有幫助性的檢測。

 

    因此,許同學提議,資測門檻如果要繼續實施,必須要提供多元品牌的資訊測驗提供學生選擇,以避免妨害平等原則、學生自主和中立原則,並且證明這些測驗真的有其「效度」存在。學校如果真的是立意良善,為學生的未來職場技能做打算,更應該把「網路搜尋與自學能力」取代「資訊能力」,或者直接把這雞肋般的資測從(大學)畢業門檻中拿掉。

 

 

    日前在台大座談會上勇敢站出來捍衛同志權益的江蘊生,日前因為曾品傑教授不斷在報章媒體以及學術殿堂上發表攻擊同志的言論,因此憤而在該研討會上起身表達對這位曾教授的不滿。他指出每個禮拜都要坐在台下聽他講課,江同學就一直看著這樣仇視他的人在台上大放厥詞曾教授常標榜保護消費弱勢,但江同學不能明白,為何曾看不見同志是弱勢,更需要法律提供婚姻權及伴侶權加以保障。你看似好像很良善,但你就是個不折不扣的屠夫,殲滅同志權益毫不手軟。(以上爰引自江蘊生Vincent Chiang臉書)語畢,在台上的黃律師還說:「要多理性、多溝通,取得社會共識才行」這類的話。這話聽在江生心理可說是打個寒顫,何為?主要由於黃律師之前承辦蘇建和的法律案子,假使照他這樣的說法,那麼遇到這樣重大的人權議題也只能理性溝通? 蘇建和等三名被告及律師團指出,三名被告並無犯案,而是遭警方刑求而供出,但法官不予採信,竟要求辯方提供相關證據,法官曾問被告:「你們沒做人家怎麼會說你有做,他跟你有仇嗎?」法官審案的公正性,以及無罪推定法則的延用留待爭議。(以上資料取自維基百科)在上述這個案件中,假使我們在這個案例中如果繼續遵從黃律師當前的理性溝通做法,那這些無辜人士早就被判死刑、無期徒刑了可以看出黃律師的想法是多麼的天真。至於取得社會共識的方式,難道要投票讓人民選擇能不能承認同志?用投票來承認台灣原住民?社會上多數人就可以決定少數人的命運嗎?

 

    話說回來,同志族群本身就缺乏異性戀法律上的完善保護,因此說是弱勢族群一點也不為過。江同學自己出櫃時也坦承他身為同志,本身就有其身分包袱,挺身而出的那一刻,得承受多少的指點與歧視眼光。而最近吵得沸沸揚揚的多元成家法案,似乎給了同志族群一線希望,不過基於台灣整體社會對於同志族群不了解及不友善,身處台灣的同志族群似乎還有嚴峻的路途要走。

 

註:感謝謙哥的文筆潤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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